广告大致上可分为影视广告和平面广告。
广告公司无论创作力多强,在执行制作过程中,始终要靠制作方:影视广告需要好的导演、剪刀手和作曲人;平面广告则需要插图师或摄影师。广告圈内对摄影有兴趣的人特别多,但以摄影为职业的人不多,其中真的能称得上好的人更少。许多国际广告公司进入大陆市场多年,碰到重要的照片还是会回香港甚至辗转赴东南亚拍摄,这一方面是心理作祟,另一方面也确实是因为大陆广告摄影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。
不过不论大陆香港,广告摄影业有一点极为相似:该行业既没有工会,也没有指定收费制度。
于是乎,找人做广告摄影没有最便宜也没有最贵,因为怎么便宜也会有另一个摄影师收费更便宜,怎么贵也自有另一个摄影师有种收得更贵,完全顺应你情我愿的供求自由规律。
对于广告公司来说,一分钱一分货。要好的摄影,就要找比较贵的摄影师;客户没有足够制作费,只好降低对摄影的要求,找收费低的摄影师。
问题就出在这里。
广告客户并非摄影专家,却总以为摄影是很简单的事情(都是傻瓜机普及惹的祸),只要“摆开脚架设好灯,拍人叫他笑,拍物不许摇”即可,好像犯不着用如此昂贵的费用找什么名家来拍摄区区产品照。于是勒令广告公司,如果价钱降不下来,就另请一位较便宜的高明。
所以,广告公司在制作上最愁的常常是摄影预算不够,明明可以做到90分的作品,因为照片拍得未尽人意,硬是变成了80分。侧闻某洋酒曾经以20万港币天价拍摄平面广告,这样的幸福生活,不知几时自己才能轮到?
作者:林俊明
原电通广告亚洲区创意指导,华文广告的四大鳄之一。
摘编自林先生代表作《广告痴人说梦话》,2002年10月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,以入木三分的精辟,淋漓尽致地道出了广告圈中林林总总的现象。本文是读秀 PDF 电子版经扫描全能王 OCR 的文本,已读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