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林俊明

原电通广告亚洲区创意指导,华文广告的四大鳄之一。

本文摘编自林先生代表作《广告痴人说梦话》,2002年10月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,以入木三分的精辟,淋漓尽致地道出了广告圈中林林总总的现象。原书难得一见,电子版亦不完全。本文是从原创力文档下载的PDF经过扫描全能王OCR出文本,读校、编辑而来,以纪念林俊明先生。


“美指”者,美术指导也,洋名Art Director。

此一头衔依照字面翻译,当称“美术总监”,不过行内通称美指。

何故?

因美指与文案本是难兄难弟,结成一个创意组搭档讨生活,头衔上当然应该平起平坐!

刚入行的时候就很不明白,为什么那个一头长发、唇上留了两撇鼠须的毛头小子,和我一样入行3年,与我同组工作,差不多跟我同工同酬,他名片上印的却是“美术大力弹”,跟创意总监、客户服务总监、策划总监甚至MD 一样,拥有Director 这么个威风八面的头衔。

而我,名片上只有Copywriter 这一朴素职称。

我心理不平衡!

自此,我便与美指结下了爱恨纠缠的缘分。

身边缺了美指,总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。

身边有了美指,又总觉得被他沾了光,尤其当两个人共同的心血终于面世,大家往往盯着画面感慨万千,而对文案仅仅付之一笑。

最让我耿耿于怀的,还是美指们从不尊敬我辈文案的谋生资本--文字。

“你写的标题太长啦,没地方放,不要标题行不行啊?”

“你写的标题太短啦,空了好多地方出来,能不能没茬找茬写长点啊?”

“你能不能把标题分成三行,第一行六个字,第二行四个字,第三行五个字?”

“什么?你说我把你写的标题用小字体大间隔排出来不行?哼,反正也没人会读标题嘛,排得好看就得了。”

“哗!这张照片拍得这么棒,一定得放得大些!要不你跟AE 说说,你的文案太长,要减400字。”

美指同志,你真牛!

最后修改:2023 年 01 月 1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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